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的文件精神和《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二级学院核定工作小组初审,现将智能制造与汽车技术学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10月2日,共计3日。
二、公示内容
智能制造与汽车技术学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认定结果名单。
三、注意事项
公示期间,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辅导员或本学院资助专员老师反映。
1.反映要求: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具体事实;匿名反映原则上不予受理。
2.隐私保护:学院将对反映人的信息及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对异议事项进行客观调查与核实。
3.受理地点:博C509 (广州校区)、B2-405(江门校区)
联系电话:13128280576周老师(广州校区)、17612011093苏老师(江门校区)
电子信箱:1628001506@qq.com(广州校区)、2477308859@qq.com(江门校区)
四、其他说明
最终认定结果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并反馈至学院的最终名单为准。请全体同学尊重他人隐私,不得擅自拍摄、传播本公示内容。
智能制造与汽车技术学院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