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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智能制造与汽车技术学院智能制造与汽车技术学院关于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11     点击量:

为规范我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政策,保障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全体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奖助资金精准、规范发放。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智能制造与汽车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我院国家奖助学金初审及相关评审管理工作。现将评审委员会名单及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评审委员会组织架构

本次成立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学院辅导员共同组成,人员结构合理,兼顾专业性、公正性与代表性。评审委员会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评审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1、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学校关于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通知及评审标准,结合我院专业特色和学生实际,有序开展本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2、负责本院学生国家奖助学学金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核工作,逐一核查学生申请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严格筛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报材料。

3、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结合学生学业成绩、日常表现、家庭经济状况、综合素质等情况,综合评议、择优确定本院拟推荐获奖、受助学生名单。

4、负责解答本院学生关于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政策、申报流程、材料要求等相关咨询,妥善处理评审过程中的学生疑问和合理诉求。

5、严格执行评审公示制度,按要求公示初审结果,受理学生异议申诉并及时核查反馈,规范留存评审工作台账及相关材料,配合学校完成复审、抽检等后续工作。

三、公示说明

1、本评审委员会为我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专属工作机构,负责本院国家奖助学金初审全流程工作,委员会详细人员名单见附件,本次公示期为3天(2026年9月11日-2026年9月 13 日) 。

2、公示期间,全院师生若对评审委员会组成及工作安排有异议,可通过实名方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广州校区:博 B509周老师、江门校区:创科楼405苏老师 ),反映情况需真实客观、有据可查,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本评审委员会正式履职开展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智能制造与汽车技术学院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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