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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张龙杰等33名团员停止团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2     点击量:

各班级团支部、团员:

根据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失联团员核查认定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19〕17号),若存在以下情况的团员,可按照规定程序给予暂停团籍处置:

(一)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向所隶属团支部报到并被团支部审核通过后,连续6个月不与隶属团组织联系(团组织连续6个月主动与其联系均无法成功)并且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的;

(二)团员因外出学习、工作或生活等方面的原因,从团支部所在地或所在单位流出后,未办理组织关系转接,连续6个月不与隶属的团组织联系(团组织连续6个月主动与其联系均无法成功)并且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

(三)团员从外地或外单位转入,已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被转入团组织审核接收后,连续6个月不与隶属团组织联系(团组织连续6个月主动与其联系均无法成功)并且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的;

(四)连续6个月以上与团组织失去所有联系的其它情况。

鉴于张龙杰等33名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向所隶属团支部报到并被团支部审核通过后,连续6个月不与隶属团组织联系(团组织连续6个月主动与其联系均无法成功)并且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经规定程序核查,符合有关规定,现我委拟认定其为失联团员予以停止团籍处理,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内,如对停止团籍处理有异议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共青团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学院委员会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2日-24日(公示期3天)

受理单位:共青团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委员会

联系人:黄琳璇

联系电话:19898029886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博学楼B509

附件:共青团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委员会拟停止团籍团员名单

共青团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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